中國新報訊(記者 朱廷忠 通訊員 胡劍鋒)6月3日,記者從湖南郴州市公安局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5月29日,該局抽調300多名警力,奔赴浙江、山西、廣東等地,對“4·11套路貸”專案進行集中收網。共抓獲楊某歐、謝某春等嫌疑人員52人,刑事拘留42人。該案涉案公司達30多家,涉案平臺8個,涉案團伙6個,涉案金額超過2.2億元。
“套路貸”是近年來出現的一種新型違法犯罪活動,其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制造違約等形式形成虛假債務,并借助訴訟、仲裁、公證或采用軟暴力、威脅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
今年來,郴州市相關部門陸續收到群眾關于“套路貸”的信訪件,4月11日,該市公安局抽調精干力量組建“4·11套路貸”專案組。專案組經過近50天緊鑼密鼓的工作,形成調查筆錄100余份,辨認筆錄200余份,調取1000多個銀行賬戶,分析流水信息近1000萬條。查清了受害者被“套路貸”侵害的事實,及涉案人員或公司的身份和信息。
這次搗毀的“套路貸”團伙以公司化進行運作,包括實際控制人、法人、經理、財務、業務員、催討人等。團伙間關聯度強,通過微信、短信或給業務員提成等方式招攬“客戶”,對“客戶”錢財“吸干榨盡”,一年下來迫使受害者承受數十倍的外債。受害人譚某因急需用錢,從一家二手車汽貿公司借款5萬元,實際到賬4.5萬元。就款項即將還清之際,該公司卻借口其“逾期”,強行將其30多萬元的汽車開走,還逼其再付13.8萬元。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深挖。該市將開展為期3個月打擊“套路貸”的專項行動,強化對小額貸款公司、二手車交易等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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