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的陳先生在云巖區買了一套房,準備作婚房用,交了70萬的首付款,一個月后,卻發現房子將被查封;陳先生的婚期雖未受到影響,但他與妻子常為此事吵架,甚至目前沒有錢重新選購新房。
2018年5月9日,陳先生通過致富家地產中介看了一套二手房,面積在140㎡左右,看房后,陳先生覺得是自己心儀的戶型,并表示可以定下來,作結婚用。
(資料圖)
負責此事的中介向陳先生介紹,該房產無任何糾紛,證件齊全。
于是,5月底,陳先生與李先生便簽訂了購房合同,且交了70萬左右的首付款,以及2萬元的中介費,但過戶手續還在辦理中。
“當時交了錢,簽了合同,并未立即裝修,因為中介說還需辦理過戶,需要一點時間,然后我就只有先等著。”陳先生說。但是一個月后,他將要入住的這套房子,正在辦理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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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陳先生為了確保房產的安全性,事后他向物業及房開咨詢查證,是否有其它糾紛,房開負責人便告知陳先生,房開和銀行已經起訴該房主,并在執行階段。
“去了解后我才知道,原來我將要入住的這套房子,目前已經有2年多的貸款沒有還,被起訴是一方面,更嚴重的是還會被查封。”陳先生說。“知道這件事后,我真的很生氣,已經簽了合同交了錢,還沒有入住,房子就要查封。”
隨后陳先生聯系中介和李先生,一起去工商局協商此事,但是商議無果。
陳先生:
“我覺得此事的過失主要在與中介公司,他們給我推薦該房的時候,說沒有任何糾紛,但是他們是否查證就不知道了;如果查證了卻不對我說,那就是原則問題,如果沒有查證那就是工作失誤。而原房主李先生沒有交代自己房子的現狀,也有過錯。
這件事,雖然沒有影響到婚期,但是我和妻子常為此事吵架,且李先生把70萬拿去過后,并沒有立即還房貸,而是用來彌補自己生意上虧損,不能及時將70萬退還給我,對我的經濟也造成了嚴重的損失。”
隨后,記者聯系了致富家中介公司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小楊。
中介小楊:
“我們也是事發后,才了解到該房產有貸款糾紛,當時原房主也沒有跟我們交代清楚此事,合同上也明確,如有違約,則應違約方負責,原房主沒有將事情交代清楚,理應是原房主的責任。
我們到工商局商量此事,也表示愿意退還2萬元的中介費,但是陳先生還要求我們賠償他6千元,就因為這個賠償問題,到目前為止,此事還沒有得到解決。”
據了解,目前原房主已退還了38萬左右給陳先生,剩下的資金分期退還,而中介方的2萬元還未退還,只因陳先生認為此事過錯方主要在于中介,中介與陳先生雙方互不讓步,于是步入了一個尷尬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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