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報甘肅訊(記者 王小強 通訊員 李鴻昌 魏瑜)2019年9月23日11時許,周某某報警稱:2018年10月份期間,被王某某以幫助其貸款及為孩子轉學為由騙去現金8060元,要求查處。經查:王某某(男,漢,22歲,甘肅省臨洮縣玉井鎮人)在2018年9月份自稱在工商銀行、教育局有熟人,能幫助周某某辦理貸款及為孩子轉學,分別于2018年10月份期間分四次騙去周某某現金8060元。經依法訊問,王某某對其詐騙他人財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被騙的贓款已全部追回并返還受害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甘肅省臨洮縣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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