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高校教師肖坤斌、程小清夫婦怎么也想不明白,他們1999年在武岡工作時,通過政府土地出讓合法購得一宗土地使用權,面積188.6m2,實際建筑面積占地139.27m2,并辦好所有用地和建房手續。但建房時遇到相鄰的拆遷戶張明順的強行侵占,張明順強行霸占肖坤斌合法宅基地77m2 ,在政府的縱容下,違法修建了一棟高層房。土地被霸占后,還被國土部門莫名注銷,無奈肖坤斌夫婦走上了長達20年的維權路。
(肖坤斌兩夫妻)
肖坤斌告訴記者,為黨員干部的拆遷戶張明順于1998年安置6個門面并建好新房,一次性補償到位,在所有拆遷戶中,獨自一人違背拆遷協議與安置結算單“抬空”約定,自2001年,開始兩次借口政府拆遷補償不足,強行霸占他們合法宅基地77m2。為了維護權益,肖坤斌上訴到武岡市人民法院,法院判決張明順敗訴,2002年依法責成張明順拆除其非法建筑。
然而,張明順利用武岡市人大為其量身定做的“審議意見”對抗生效判決書,在肖坤斌的宅基地上搭建臨時窩棚,試圖強行霸占。2011年,肖坤斌申請武岡市人民法院按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拆違”,遭法院無理拒絕。肖坤斌夫婦只能向武岡市人民政府維權,武岡市國土、規劃部門對張明順下達了停工通知書,但就是不“拆違”,任其繼續“違建”。
肖坤斌說,他們被逼無奈,從長沙趕回老家,在張明順的“違建”工地放了一把火,妻子程小清差點被燒死,至今右手落下燒傷疤痕,武岡市人民政府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但政府還是把拆違“皮球”踢向人民法院。2012年5月,武岡市人民法院被迫立案,對被告張明順下達停工裁定書,并于當天在“違建”現場張貼“停工公告”,但被告還是拒不執行裁定書,當場撕毀法院公告,三天之內強行突擊將違法建筑修至二層。
事情發生戲劇性的轉變,2012年6月,武岡市人民法院開庭第一次審理,被告張明順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可以當庭缺席,判決被告張明順敗訴。但事隔2個月后,法院卻以被告上訪、案情復雜等非正當理由終止訴訟。
由于政府有關領導出面干預,法院遲遲兩年多不下判決書,政府也拒不“拆違”,法院維權無望,肖坤斌夫婦被迫與武岡市政府簽訂不平等的“土地置換協議”。協議中要求肖坤斌夫婦對被告張明順撤訴,違背“以新證換老證”承諾,武岡市國土資源局2013年7月23日一天內假冒肖坤斌自愿申請,假借政府行政處理決定書和國土注銷公告三種方式,非法注銷了肖坤斌夫婦手中至今持有的合法國土使用證,在網上非法注銷他們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至今肖坤斌還持有紙質國有土地使用證。
“我們一樁合法的土地,卻因政府個別領導的亂作為,讓我們喪失土地主體資格,被告張明順近20年對我們土地侵權案,被一筆勾銷,更讓我們不可理喻的是,政府還包庇縱容張明順建好非法建筑并用于出租。”肖坤斌看著這棟非法建筑心如刀割。
肖坤斌告訴記者,國土部門注銷申請表、審批表和相關資料漏洞百出。“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等字樣及表格填寫并非我們夫妻筆跡,請求筆跡鑒定并追究當事人及幕后指使者民事及行政責任;注銷資料沒有加蓋武岡市人民政府公章,而是時任主管城建國土副市長王小波個人行為;引用法律條文錯誤,擅自改變注銷土地性質為集體土地;我方新地位置尚未確定、國土手續沒有辦好、損失賠償沒到位,何來自愿申請注銷老地土地使用證;假設自愿申請注銷成立,我方理應到現場辦理相關手續,并主動上交老地土地使用證;公告注銷,既無送達、又無告知,請問我方何以在7日內向武岡市政務中心國土窗口書面報告異議?程序明顯違法,剝奪我方行政救濟權利;國土部門濫用職權,僅憑一紙還沒有兌現、生效的協議書和一張偽造的注銷申請書,更沒有按規定提交或收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就注銷我方國有土地使用證,我們維權近20年,撤證1日就到位。”肖坤斌拿著一疊國土審批材料告訴記者。
記者就肖坤斌反映的情況,向武岡市主管領導和國土部門求證,均表示年代久遠,認為肖坤斌和張明順是土地糾紛問題,政府也出面進行了貨幣補償和土地置換,該案已辦結。至于肖坤斌所反映的張明順的違章建筑問題,法院已經作了判決和介入,不好解釋。
肖坤斌夫婦的維權之路非常艱辛,希望通過媒體曝光,讓紀委查明上述事實真相。肖坤斌夫婦請求邵陽市紀委監委督促武岡市政府依法拆除張順明違法建筑,恢復他們的土地合法使用權,歸還他們慶豐東路原來的宅基地。
記者將繼續關注肖坤斌合法土地被“莫名”注銷一事進展情況。
(本報記者 朱廷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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