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中方敦促美方停止售臺武器和美臺軍事聯系,撤銷有關對臺軍售計劃,以免對中美關系和臺海和平穩定造成進一步損害。中方將根據形勢發展做出正當、必要反應。
國臺辦:民進黨當局自美購武企圖“以武拒統”,進行謀“獨”挑釁,這只會嚴重破壞臺海和平穩定。我們正告民進黨當局,停止一切形式的與美勾連,不要在“臺獨”的絕路上越走越遠。
國防部:臺灣問題事關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攸關中方核心利益。中方強烈敦促美方立即取消對臺軍售計劃,停止美臺軍事聯系,以免給中美兩國兩軍關系和臺海和平穩定造成嚴重后果。
美國政府22日宣布3項對臺軍售案,包括海馬斯多管火箭系統、增程型距外陸攻飛彈、F-16新式偵照莢艙等,總值約18.113億美元(約140億港元)。這是美國總統特朗普上任后第8次對臺軍售。中國外交部、國防部、國臺辦22日敦促美方停止售臺武器和美臺軍事聯系,撤銷有關對臺軍售計劃,以免對中美關系和臺海和平穩定造成進一步損害,并強調“中方將根據形勢發展做出正當、必要反應。”
綜合新華社、中新社及中央社報道: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22日指出,國務院已經批準3項對臺軍售,并已正式知會國會。
增強臺軍遠程打擊能力
第一項軍售包括135枚AGM-84H增程型距外陸攻飛彈、4枚AGM-84H SLAM-ER遙測飛彈與12枚CATM-84H空中訓練飛彈與151項容器、備件與維修零件、支援系統與測試設備、培訓設備與工程后勤支援等,總額達10.08億美元。
第2項軍售案包括11個“海馬斯多管火箭系統”M142發射器、64枚陸軍戰術導彈系統M57戰術飛彈、7輛M1152A1高機動性多功能輪式車輛、11支M240B通用機槍、17個國際野戰炮兵戰術數據系統等,總額為4.361億美元。
第3項軍售案則是6枚“F-16新式偵照莢艙”、3個可移動地面站與1個固定地面站,以及相關備件、技術支援等,總額為3.672億美元。
有分析指出,這些軍備可增加臺灣遠程打擊能力。
向“臺獨”發出錯誤信號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22日說,中方敦促美方停止售臺武器和美臺軍事聯系,撤銷有關對臺軍售計劃,以免對中美關系和臺海和平穩定造成進一步損害。趙立堅說,美國向臺灣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向“臺獨”分裂勢力發出嚴重錯誤信號,嚴重損害中美關系和臺海和平穩定。中方對此堅決反對。
“我們敦促美方充分認清美售臺武器問題的嚴重危害性,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停止售臺武器和美臺軍事聯系,撤銷有關對臺軍售計劃,以免對中美關系和臺海和平穩定造成進一步損害。”趙立堅說,“中方將根據形勢發展做出正當、必要反應。”
中國國防部指出,臺灣問題事關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攸關中方核心利益。中方強烈敦促美方立即取消對臺軍售計劃,停止美臺軍事聯系,慎重處理涉臺問題,以免給中美兩國兩軍關系和臺海和平穩定造成嚴重后果。如果美方無視國際關系基本準則,食言背信、執意妄為,中方必將予以堅決回擊。
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22日表示,民進黨當局自美購武企圖“以武拒統”,進行謀“獨”挑釁,這只會嚴重破壞臺海和平穩定,給臺灣民眾帶來深重災難。我們正告民進黨當局,停止一切形式的與美勾連,不要在“臺獨”的絕路上越走越遠。
美近年對臺8次軍售(蔡英文任內)
圖:美售臺三項武器特點
2020年10月
美國宣布3筆對臺軍售案:
1 135枚AGM-84H增程型距外陸攻導彈、4枚遙測導彈與12枚空中訓練導彈等,共10.08億美元
2 11個“海馬斯多管火箭系統”M142發射器、64枚陸軍戰術導彈系統M57戰術導彈、7輛M1152A1高機動性多功能輪式車輛、11支M240B通用機槍、17個國際野戰炮兵戰術數據系統等,共4.361億美元
3 6枚“F-16新式偵照莢艙”、3個可移動地面站與1個固定地面站,以及相關備件、技術支援等,共3.672億美元
總額 18.113億 美元
2020年7月
美國批準向臺灣出售愛國者三型(PAC-3)導彈延壽案
總額 6.2億 美元
2020年5月
美國宣布批準向臺灣出售18枚MK-48重型魚雷
總額 1.8億 美元
2019年7月
美國批準向臺出售M1A2坦克、“毒刺”防空導彈等武器裝備
總額 22.24億 美元
2019年4月
F-16戰機飛行員訓練及后勤維護續約
總額 5億 美元
2018年9月
美國批準向臺出售多種型號戰機的系統備件與航空系統
總額 3.3億 美元
2018年6月
美國批準向臺出售36輛AAV7A1型兩棲突擊車
總額 8360萬 美元
2017年6月
美國批準向臺出售46枚MK48重型魚雷、標準二型導彈16枚、長程預警雷達等
總額 14.2億 美元
國防法修訂草案擬增“制止分裂”
據觀察者網報道:啟動了21個月的國防法修訂工作在21日進入新階段──《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修訂草案)》全文公布,從現行法的12章共70條,擬修改為12章共73條,其中修改50條,增加6條,刪除3條,并開始了為期一個月的意見征求。
現行國防法公布施行於1997年,在這20多年間,國內外局勢已經發生重大變化。而修訂草案中添加的幾個關鍵詞,也很快引起了臺媒關注。
中國人大網在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修訂草案)》全文的同時,還提供了國防法修訂前后對照表。例如,國防法第一章總則部分的第二條,擬添加制止“分裂”和保衛國家“發展利益”這兩個關鍵詞。此后,“發展利益”一詞又在修訂草案中出現了三次。其中包括第八章國防動員和戰爭狀態部分第四十七條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遭受威脅時,國家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進行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而“動員”條件的增加引來了臺媒的揣測與解讀。
美罕售臺攻擊性武器 專家:威脅效果有限
【記者蘇榕蓉】軍事專家王云飛向大公報表示,與以往美國對臺軍售最大不同的是,這次軍售以進攻性武器為主,尤其“增程型距外陸攻導彈”(SLAM-ER)和“高機動性多管火箭系統(HIMARS)”,對大陸海上活動目標和陸上目標構成一定的威脅。
據王云飛介紹,HIMARS火箭炮為輪式機動,可以發射GPS制導的GMLRS制導型火箭彈,最大射程300公里。SLAM-ER由代號AGM-84的空射型魚叉導彈改良而成,可由臺灣現有的F-16戰機掛載,攻擊大陸內陸或海上目標,包括通過臺海的戰艦,射程270公里。MS110電子戰吊艙,可通過射頻干擾、發射干擾物或者紅外干擾彈,來對抗雷達、激光或紅外制導彈藥。
王云飛分析認為,雖然是進攻性武器,但這幾項武器射程有限,對大陸海上和陸上目標的威脅也是有限的;更為重要的是,近來兩岸情勢對立嚴峻,一旦擦槍走火發生戰爭,上述武器及F-16平臺受到解放軍火箭軍和海、空、陸軍綜合火力打擊后,幾乎沒有多大生存能力。
王云飛指出,總體而言,這次對臺軍售武器在戰術上會構成威脅,但是在戰略上的威脅效果是十分有限的,所以臺灣當局想通過購美武器來“以武拒統”純粹是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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