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太原,驚現一宗價值800萬元的大額黃金交易!最令辦案民警驚訝的是,這筆巨款居然在兩天內分幾十次刷卡完成支付,如此異常的支付方式背后究竟隱藏著怎樣的秘密?近日,山西太原警方從一條大額黃金交易線索入手,全鏈條打掉一個利用黃金交易為電詐犯罪團伙提供“洗錢”服務的犯罪團伙。截至目前,累計抓獲犯罪嫌疑人15人,涉及全國各地電信網絡詐騙案件127余起,涉案流水達1.35億元。
循線追蹤 精準鎖定“刷卡團隊”
今年3月,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嶺分局反詐中心民警在工作中發現一條重大線索:3月7日至8日,太原市杏花嶺區某金店發生大額黃金交易,兩名幫信罪犯罪嫌疑人連續兩天在此刷卡消費800余萬元購買了近20公斤黃金。案情重大,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工作,抓獲“卡農”韓某、張某。但經審訊,專案組發現二人只負責提供銀行卡,并不知道其他犯罪細節。專案組民警立即轉換偵查思路展開走訪調查。民警發現到金店詢價的人和刷卡的人并不是同一人,專案組判斷,應該有兩個團伙,一伙負責詢價、聯系金店,另一伙負責刷卡購買黃金。專案組兵分兩組,同時對兩個團伙展開偵查。
一組民警發現“踩點團隊”共4人,曾到太原市多個金店進行踩點詢價,但因為偽裝過于嚴密,沒有查明身份。另一組民警發現“刷卡團隊”共3人,一人負責刷卡,一人負責望風、另一人負責接觸“卡農”。經過辦案民警持續不懈地追蹤,在太原某酒店發現了3人的蹤跡。3月10日一早,專案組民警在該酒店將唐某、王某、楊某3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獲。
抽絲剝繭 成功抓獲“踩點團伙”
“刷卡團隊”剛剛被抓獲,專案組又獲取了一條關鍵線索,一名男子當天上午要前往金店取走剩余的80萬元黃金。專案組立即在金店周圍進行布控,將犯罪嫌疑人倪某一舉抓獲。同時,金店外圍的民警敏銳地觀察到,就在倪某被捕的一瞬間,金店外面的兩名男子仿佛受到了驚嚇一般,轉身跳上出租車逃跑了。專案組迅速圍繞金店外圍的兩名男子展開調查。經偵查,二人為汪某和劉某,從金店逃離后二人迅速返回酒店駕車離開太原。辦案民警立即展開追蹤,終于在追到臨汾時,在山西高速交警的協助下,將犯罪嫌疑人汪某和劉某成功抓獲。
通過審訊,民警發現倪某、汪某和劉某三人竟然是“踩點團隊”成員。他們共同受雇于上線謝某,原本的工作是到金店踩點、詢價,但由于3月10日當天唐某等3人被抓,謝某接到上線指令,要求他們迅速前往金店取走黃金。專案組立即將謝某上網追逃。
深挖擴線 犯罪團伙浮出水面
“踩點團隊”和“刷卡團隊”已經抓獲,但之前取走的700多萬元黃金又流向了哪里?跟著黃金的蹤跡,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進入了警方的視線。經過偵查,民警發現3月8日唐某拿著一個手提袋走進了太原市某公園的一個公廁,幾分鐘后,另一名男子提著同一個手提袋從該公廁出現,之后迅速打車離開,并徑直來到了太原市武宿國際機場,隨后乘飛機離開太原。3月9日唐某又以同樣的方式,在某商場的公廁將另一個手提包交給了另一名男子,此人也乘飛機離開了太原。經過調查,民警發現兩個手提袋里裝的正是價值700多萬元的黃金。
通過工作,專案組很快掌握了二人的真實身份為劉某、何某,兩人離開太原后落地深圳。3月23日,專案組迅速派出民警遠赴深圳開展工作。抵達深圳后,另外三名犯罪嫌疑人陸續進入了警方的視線。3月8日、9日,劉某、何某陸續抵達深圳機場后,男子A拿走了黃金并接走了劉、何二人,同時還接走了另一名手拿提包的男子B。隨后男子A將黃金交給了男子C,男子C又將黃金帶至深圳某黃金市場進行銷贓。至此,通過買賣黃金為涉詐資金“洗錢”的過程完成。經過專案組分析研判,確定男子A為“幣商”、男子B為另一名“背金人”、男子C為銷贓人。在當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男子ABC的真實身份逐漸清晰,并順利落地海南澄邁。
重拳出擊 “幕后金主”難逃法網
從踩點、刷卡,再到背金、銷贓、兌換虛擬幣,該團伙的犯罪鏈條、組織結構已經全部掌握,專案組決定收網。3月27日,專案組民警遠赴海南澄邁縣展開抓捕。3月28日,專案組民警在海南澄邁縣將“幣商”男子A林某鵬抓獲。經審訊,林某鵬對自己參與“洗錢”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同時,專案組查明了參與此次“洗錢”犯罪的另一名“幣商”肖某和銷贓人員田某。3月30日,專案組在海南澄邁縣將“背金人”男子B林某柏抓獲。
各個犯罪環節的嫌疑人相繼落網后,專案組發現,各組之間的人員并不認識,只是通過境外聊天軟件接受“金主”任務。經過梳理,所有的線索都指向了一個名叫“瓊海阿文”的人。專案組經過偵查,迅速鎖定了位于海南的鄧某正是“瓊海阿文”。專案組立即奔赴海南省瓊海市,4月24日,將犯罪嫌疑人鄧某抓獲歸案。同時,在兄弟單位的支持下,負責銷贓的田某、“背金人”劉某、“幣商”肖某、踩點團隊負責人謝某相繼落網。至此,一個通過黃金交易為電詐犯罪團伙提供“洗錢”服務的犯罪團伙被成功打掉。
遍布全國 瘋狂“洗錢”1.35億
經依法查明,該犯罪團伙以鄧某(男,31歲,海南人)為首,自2023年2月初,開始承接境外電詐、網絡賭博資金“洗錢”業務。團伙分為資金接收組、踩點組、刷卡組、背金轉運組、幣商組、銷贓組。鄧某聯系到境外電詐團伙的“洗錢”業務后,聯系“卡商”尋找“卡農”接收境外電詐、網絡賭博贓款;由踩點團伙到各大金店進行踩點,尋找有大量黃金現貨的金店;再由刷卡轉運組與卡農一起刷卡購買黃金,之后選擇比較隱蔽的公共場所將黃金交于背金組;“背金人”將黃金轉移至深圳后交由“幣商”;“幣商”交給銷贓人員進行銷贓,并將銷贓資金轉換成虛擬幣交由鄧某;最后由鄧某將虛擬幣轉至境外電詐團伙。為逃避公安機關打擊,鄧某與境外上線、國內下線均通過境外聊天軟件單線聯系,并使用虛擬貨幣結算。
僅3月4日至3月9日,該團伙在太原市購買了黃金27公斤,價值1200余萬元。目前,已查實該團伙涉及全國范圍內電信詐騙案件127起、為境外電詐團伙“洗錢”達1.35億。警方已凍結、扣押涉案資金347.9萬元,扣押小轎車兩臺、作案用手機30余部、手機卡13張、POS機9臺。目前,鄧某、謝某、倪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警方依法移送審查起訴。韓某、張某已移送外地警方。
(總臺記者 賀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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