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報湖南訊(通訊員 曾慶屏 李貴日)9月26日下午,梁某光一行來到湖南藍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將一面寫著“破案神速、及時出警”的錦旗送到辦案民警的手中。
2023年8月9日17時20分許,一輛號牌為M68***輕便二輪摩托車行駛至藍山縣城東路段時,與梁某光騎行的電動自行車同向相刮撞,造成電動自行車受損、梁某光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事發后摩托車駕駛員駕車逃離事故現場。
接到處警指令后,藍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立即派員前往處置,在將傷者第一時間送往醫院進行救治的同時,民警立即對現場進行勘查。通過多天調查取證、走訪群眾,于8月16日成功破獲此案。
經交警部門認定,摩托車駕駛員李某紅事發時因疏于觀察加之操作不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傷者梁某光不負事故責任得到相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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