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與媳婦黃睿靚。\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據中通社報道:臺灣當局前領導人陳水扁貪腐案纏訟多年,其子陳致中涉洗錢去年遭判1年徒刑。陳致中上訴26日被臺“最高法院”駁回,近期將入獄服刑,臺檢方已為其啟動防逃機制。
陳水扁涉及的“四大案”包括“機要費”案、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案及洗錢案,經過并案及多次審理,部分案件判決已經確定。
據臺媒報道,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擔心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犯罪所得遭發現,指示陳致中等人以代號或紙上控股公司名義開設海外賬戶,并將兩案犯罪所得轉入洗錢。
臺“最高法院”去年依洗錢罪判處吳淑珍2年徒刑,沒收近300萬美元犯罪所得,陳致中1年徒刑。陳致中提出上訴后,26日遭法院駁回,確定將入獄服刑。
因去年6月臺立法機構通過“會計法”修正案,“機要費”正式除罪,陳水扁涉詐領“機要費”部分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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