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就當地企業廣東震鑫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震鑫科技公司 ”)狀告珠海市金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金灣區人社局”)一案作出了終審判決,至此,這起事關黔籍民工黃俊杰的官司,塵埃落定。
◆基本情況
今年50歲的黃俊杰是貴州省凱里市大風洞鎮江山村人,2022年6月18入職位于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紅旗鎮震鑫科技公司 ,崗位是洗沙師傅,順帶機修、電工等工作。
(黃俊杰展示勞務合同)
2022年11月11日凌晨4點左右,黃俊杰在進行機器維修時,不慎摔倒,造成身體多處受傷。
由于黃俊杰出事之前,與公司簽訂的是勞務合同,所以在事故發生后不能直接認定為工傷,只有通過訴訟手段確認與震鑫科技公司存在勞動關系。
隨后,圍繞工傷的認定等問題,黃俊杰與震鑫科技公司以及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展開了官司上的較量。
◆入職做工 簽的卻是勞務合同
2023年5月,由于與廣東震鑫科技公司就勞動關系事項發生了爭議,黃俊杰向珠海市金灣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黃俊杰說,他從2022年6月份開始在廣東震鑫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工作,被安排做洗沙師傅,雙方雖然未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他和廠方已在2022年6月18日——2022年12月31日期間,是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
被申請人震鑫科技公司答辯稱,黃俊杰2022年6月18日入職時,與廠方簽訂的是《勞務合同》,合同期限從2022年6月18日至2023年1月31日,合同確定了雙方只是勞務關系,并非勞動關系。
震鑫科技公司列舉了《勞務合同》部分條款來說明問題:
該《勞務合同》第九條特別約定,黃俊杰自愿放棄購買社保,只是要求廠方將其社保費用,與其勞動報酬每月發放。
“黃俊杰還承諾,辭工或合同期滿后,除了應收的勞動報酬外,不再向廠方主張其他損失和賠償,涉及社會保險費部分的損失責任及后果由他本人承擔。”震鑫科技公司的出庭人員在仲裁庭上說。
《勞務合同》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中的第6條還約定,鑒于雙方為勞務關系,合同期內申請人不享有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廠方也無需因此向黃俊杰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
最后,震鑫科技公司表示,2022年12月15日,黃俊杰要求辭工。之后,廠方通過微信、個人銀行卡等,將工資、福利全部發放給了黃俊杰,合計25816.50元,至此,雙方再無任何關系了。
◆勞動關系被確定
金灣區仲裁委員會查明了黃俊杰與廠方簽訂勞務合同等事實。同時查明,2022年10月25日廠方出具的《員工證明》,載明了黃俊杰于2022年6月份至今在廣東震鑫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工作,期間,他上班時需服從廠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每天需要進行考勤等。
金灣區仲裁委認為,在這起案件中,雖然雙方簽訂的勞務合同,但黃俊杰需遵守廠方制訂的規章制度,需服從廠方的管理管理、指揮,而且黃俊杰向廠方提供勞動服務后,廠方每月都向他支付勞動報酬,這已滿足了勞動關系的必要條件,雙方已形成勞動關系。
最終仲裁庭作出的裁決確認黃俊杰與廠方自2022年6月18日至2022年12月15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
◆風波又起,通過工傷認定引發新官司
在確認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基礎上,黃俊杰向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請進行工傷認定。
2023年08月03日,金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金灣區人社局”)作出了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黃俊杰受到的事故傷害,符合《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的情形,屬于工傷認定范圍,決定認定為工傷。
但是, 用人單位震鑫科技公司不服,將珠海市金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告上法庭,黃俊杰被列為案件的第三人。
震鑫科技公司訴稱,其與黃俊杰自愿簽訂《勞務合同》,雙方只存在勞務關系,合理合法。該公司按《勞務合同》中的約定向黃俊杰支付了全部工資及補償,黃自己也承認雙方沒有了任何債權債務關系,不能再向公司主張其他損失和賠償。
金灣區人社局在沒有告知震鑫科技公司,沒有了解事實的情況下,就作出(2023)183634號《認定工傷決定書》,違反規定。
震鑫科技公司的訴訟請求包括,依法撤銷被告金灣區人社局作出的《認定工傷決定書》等。
◆兩審法院為勞動者撐起“保護傘”
被告金灣人社局在庭審時說,其針對黃俊杰作出的《認定工傷決定書》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并就相關事項進行了詳細的闡述。
珠海市金灣區法院經過庭審查明了黃俊杰與震鑫科技公司簽署《勞務合同》、在崗期間工作情況、工作中受傷的情況等與案件有關的事實。
該院認為根據國家和廣東省有關法律和條例,被告金灣人社局有權進行工傷認定和當事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的認定。肯定了金灣人社局具有相關資質。
金灣區法院同時認為,根據《勞務合同》、《疾病證明書》等證據能夠證明黃俊杰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內,由于工作原因受傷的事實等,被告金灣區人社局據此,認為黃俊杰受到的事故傷害符合《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認定工傷的情形,決定予以認定工傷,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而且在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書》后,并向各方當事人送達,符合法定程序。
金灣區法院最后駁回了震鑫科技公司的訴訟請求。
金灣區法院的判決“出爐”后,震鑫科技公司立馬向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日前,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終審判決,震鑫科技公司的上訴被駁回。在這場工傷認定的博弈中,黃俊杰勝出。
不過,接下來,黃俊杰需要辦的事有申請工傷賠償、傷殘補助等,他與震鑫科技公司的較量,遠未結束……(本報記者 石平 羅茜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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