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報江西訊 (記者 熊慧平 報道)15歲的貴州花季少女雷橋蘭,被人拐賣到江西上饒市廣豐縣,在逃亡途中,又被黃包車司機曾樹良強奸致死后拋尸。兇手曾樹良2020年6月9日才被抓獲。
2021年元旦前,江西省上饒市中級法院對這起強奸未成年女孩雷橋蘭致死案進行了宣判。曾樹良犯強奸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上饒中院判決書
判決下達,雷橋蘭家屬當庭表示不服判決,認為法院“量刑過輕”,遂向上饒市檢察院提出抗訴。
許多法律界人士認為:曾樹良強奸未成年女孩,致死并拋尸,情節十分嚴重,手段極其殘忍,且15年沒有投案自首,隱匿犯罪事實。按照刑法有關條款,應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判處曾樹良死刑,立即執行。
據了解:日前,上饒市檢察院受理了雷橋蘭家屬抗訴申請,案件正移交江西省高級法院進行審理。
雷橋蘭姐姐雷荷蘭對記者說:“”如果兇手得不到法律嚴懲,簡直是沒有王法!希望江西高院會還妹妹一個公道!”
據記者了解,2021年1月10日,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提出:要深入實施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堅決依法嚴懲各類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特別是針對未成年人的殺人、拐賣、強奸等挑戰法律和社會倫理底線的重大犯罪,該判處重刑乃至死刑的,要毫不手軟!
案件回放:
貴州花季少女慘遭強奸命亡江西
2005年3月24日,貴州省紫云縣15歲花季少女雷橋蘭被幾名貴州同鄉拐賣到江西上饒市廣豐縣,給一個名叫劉有旺的農民做老婆。雷橋蘭不從,在逃亡回家途中,遇到年近五旬、拉黃包車的曾樹良,被曾樹良誘騙上車,拖至偏僻處,強奸殺害并拋尸河中。
雷橋蘭照片
2020年,曾樹良被抓后供述:3月24日傍晚,他在廣豐縣國稅局附近拉客,見到路邊等車的雷橋蘭,口音是外地的,又孤身一人,便起了歹意。他假裝幫雷橋蘭尋找旅館住宿,騎黃包車載著雷橋蘭來到蘆林街道金三角城墻下,見四周無人,想強行脫雷橋蘭的褲子,遭到雷橋蘭反抗,并大聲呼救。
曾樹良用力捂住雷橋蘭口鼻,不讓她喊叫。幾分鐘后,雷橋蘭昏迷了,身體軟了下來,曾樹良仍扒掉雷橋蘭的褲子,強奸了雷橋蘭。
之后,曾樹良用黃包車將雷橋蘭拉至豐溪河邊,用電線將雷橋蘭的身體和隨身攜帶的包裹捆綁在一起,拋入河中。
直到2020年6月,警方偵破此案,曾樹良才落入法網。而雷橋蘭的父母都已含憤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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