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布了《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充分體現了黨中央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的堅定決心和強大毅力。在減輕基層負擔方面,許多地方已經采取了針對性措施,并取得了顯著成效。
然而,實際上,某些地區在執行減負政策時,已陷入了一種形式主義的誤區,即“為減負而減負”。例如,制定各種減負文件、匯總減負報表、進行減負調研等,這些做法雖然表面繁忙,但實際成效甚微,反而增加了基層的工作負擔。
“為基層減負”本是一件好事,但如果變成了形式主義的狂歡,就背離了初衷。形式主義的減負措施,不僅無法真正減輕基層負擔,反而會讓基層工作人員在應付各種文件、報表和調研中耗費更多時間和精力。這種現象的出現,既有制度設計上的缺陷,也有執行層面的問題。
首先,制度設計上的缺陷不容忽視。一些減負措施過于籠統,缺乏可操作性。比如,某些文件只是空洞的口號和原則性要求,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和考核標準。這導致基層工作人員在執行過程中無所適從,只能機械地應付各種文件和報表。
其次,執行層面的問題也值得關注。一些部門和領導為了彰顯自己的工作成果,熱衷于搞各種減負調研和活動,但這些活動往往流于形式,缺乏實質性的內容。基層工作人員被迫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參與這些活動,實際負擔并未減輕,反而增加了新的工作量。
此外,監督和考核機制的不完善也是導致形式主義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對減負工作的考核過于注重形式,而忽視了實際效果。這導致基層工作人員為了應付考核,不得不在各種文件和報表上做文章,而不是真正減輕工作負擔。
別讓“減負”成負擔,需要從制度設計、執行層面和監督考核機制三個方面入手。首先,制度設計要具體可行,明確減負的具體措施和考核標準。其次,執行層面要注重實效,避免搞形式主義的活動。最后,監督和考核機制要科學合理,既要注重形式,更要注重實際效果。
展望未來,讓我們以堅定的決心和行動,驅散形式主義的陰霾,讓基層減負落到實處。正如古人所言:“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在這條不斷探索的道路上,我們相信,只有卸下包袱,才能輕裝前行;只有真正為基層減負,才能激發無限活力。讓我們攜手共進,以智慧和勇氣,書寫基層治理新篇章,共同迎接更加美好的未來。(陳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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